113 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資訊學科能力競賽決賽
計畫書
一、依據: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5401577 號函辦理。
二、宗旨: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學、自然學科及資訊教育,以提高學生對基礎科學及資訊研究之興趣,並藉以鼓勵學生與校際間相互觀摩,提昇科學教育品質。
三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
四、承辦單位:國立政治大學
五、參加對象:經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分別辦理之複賽,藉以選拔優勝學生代表參加決賽,名額共47名,如下:
1. 臺北區 10 名。
2. 新北區 7 名。
3. 中投區 6 名。
4. 高雄區 4 名。
5. 國教署負責區 20 名。
六、舉辦日期:113 年 12 月 6、7 日(週五、週六)。
七、舉辦地點:國立政治大學
八、競賽方式及內容:
(一)程式設計實作測驗: 程式設計實作機器測試在 12 月 6 日(週五) 下午舉行, 程式設計實作正式測驗在 12 月 7 日(週六) 上午舉行。
(二)解題語言:以 C++(包括 C)為限。
(三)競賽所需軟硬體由承辦單位提供,考生不得自行攜帶。
(四)硬體設備及作業系統由承辦單位提供,規格如下: Intel Core i5-10500,記憶體 16GB ,硬碟 250GB 以上。
九、命題範圍:以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教材範圍為原則,包括資料結構與演算法應用,以評測參加學生之潛能。
十、評審:
(一)聘請專家學者 7 至 15 人組成命題及審題委員會;凡參與國教署「113學年度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」之教師, 如有指導學生參與決賽,應予迴避擔任命題、審題或評審委員。
(二)競賽評分方式以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(IOI)規則為原則,並由命題及評審委員會決定後於賽前公布。
十一、 獎勵:
(一)凡參加者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給參賽證明。
(二)獲得前三等獎者,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發獎狀及獎學金, 另未入選前三等獎者,增列優秀獎若干名,核發獎狀(不提供獎金)。
(三)獲前三等獎之學生之指導教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給獎狀,並由各該主管機關酌予敘獎。
(四)獎學金標準如下:
獎別 |
第一等獎 |
第二等獎 |
第三等獎 |
人數 |
3 人 |
7 人 |
10 人 |
金額 |
15,000 元 |
10,000 元 |
7,500 元 |
備註 |
一、本項獎學金發給以學生為對象。 二、以不超過獎學金總金額前提下,得由評審委員會視競賽成績酌予調整獎別獎額及得獎人數(或從缺)。 |
(五)獲一、二等獎之學生得由競賽主辦單位推薦參加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研習營。
十二、競賽資訊: 相關競賽資訊,含決賽考生須知、比賽時刻表、交通資訊等,將陸續公佈於承辦競賽單位網站。